一般條款和條件 因此,如果消費者希望在提款期內啟動服務或公用事業服務,則適用這些規定。 但這些規則並不能阻止經營者主動向消費者發起此類請求。 同時,商家沒有義務提供此選項或接受消費者的請求。 消費者接受經營者自行退貨或經營者自費退貨的,經營者不得行使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拒絕退款的權利。 (2) 與第(1)款不同,如果消費者明確選擇最便宜的標準交付方式以外的交付方式,則商家沒有義務償還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 (1) 商家應立即退還消費者支付的全部金額,包括運費,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收到消費者決定退出合約之日起 茶會點心推薦 14 天內。 如果商家提出“自行退貨”,則只有在商家也提出承擔費用的情況下,消費者才有義務。 如果情況並非如此,且消費者找到了由認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更具成本效益、可靠且同時退貨的送貨解決方案,則消費者沒有義務接受貿易商根據指令自行退貨的提議。 (2a) 如果撤銷合同,消費者將不再使用數位內容或數位服務,也不會將其提供給第三方。 若消費者在設備交貨後明確要求經銷商立即安裝,並在解除合同期限內(交貨後14天內)解除合同,經銷商有權報銷安裝費用(如適用,可賠償安裝費用)。 在場外合約的情況下,如果貨物在合約簽訂時已交付到消費者家中,並且由於貨物的性質而無法透過普通郵件退回,則商家將自費退回貨物。 如果消費者收到了不符合《貨物銷售指令》要求的有缺陷的商品,消費者可以在撤銷期內選擇使用該指令規定的補救措施或撤銷合約。 第 6(1) 條要求交易者提供有關缺席合約和場外合約的撤銷權的某些資訊。 任何不允許終止合約的最短期限也應被視為根據第 歐式外燴 5 條第(1)款(f)項終止開放式合約或自動延期合約的主要條件之一。 因此,對於在營業場所簽訂的無限期合約或自動延期合同,也必須提供有關最短期限的信息,第 5 條第 (1) 款的 f) 點適用於此。 根據第 6 條第(7)款,成員國可以在其國家法律中引入有關異地/遠端合約資訊的語言要求 (65)。 此外,第 3(3) 條列出了指令未涵蓋的特定合約類型。 例如,該指令不適用於金融服務合同,包括保險和投資合約。 社會和健康服務、賭博、假期權利和相關假期服務也不包括在內。 但是,它不會影響市場對非法內容的義務,例如根據通知採取行動,以引起平台注意交易者的特定欺詐性報價(108)。 「具有數位元素的商品」(即「智慧型」設備)是《商品銷售指令》更新定義中的一個子類別,該指令也與《消費者權利指令》一起適用。 商品銷售指令的說明(14)解釋說,「包含數位元素的商品」包括或連結到數位內容或數位服務,如果沒有相關的數位內容或數位服務,該商品將不會能夠履行其職能。 納入商品或連結到商品的數位內容可以是以數位形式產生和提供的任何數據,例如作業系統、應用程式和任何其他軟體。 可能會出現數位內容在簽訂銷售合約時已經安裝的情況,或者如果合約如此規定,則可能會出現該內容稍後安裝的情況。 外燴點心 未能提供有關貿易商身分的資訊或提供不正確的資料將構成對消費者權利指令的違反。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如果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也可以歸類為欺騙行為。 例如,在網路上銷售藥品(77)的情況下,嚴禁模糊市場和零售商之間的差異。 在歐盟市場上提供藥品的平台應確保消費者能夠驗證貿易商擁有相關許可證並依法經營(78)。 對於場外/遠距離人員之間簽訂的合同,消費者權利指令規定,代表另一交易者行事的交易者還必須註明後者的身份數據和郵政地址。 線上市場,即使它們只是中介機構而不是「代表」其他貿易商,也必須採取措施,確保根據貿易商提供的信息,正確告知消費者有關商品或服務的實際報價。 例如,直接在劇院出售的音樂會門票可能會收取較高的價格,而在其他銷售點出售的門票可能會收取較低的價格。 提供退貨成本或估計價值的義務並不要求商家針對不同可能的退貨情況(例如,退回在床單上交付的組裝家具)提供此資訊。 同時,附件一A部分的註銷資訊樣本不具約束力,交易者可以更改措辭,例如如果交易者是個體工商戶,可以使用“我”代替“我們”。 ,或者他可以將交易者的姓名和聯絡方式放在標題中,並在文字中引用。 有條件或需要額外購買的任何功能的限制,例如付費內容、俱樂部會員資格或額外的硬體或軟體。 外燴廚房 終止程序,特別是終止期限和終止通知方法(例如電子郵件或郵寄地址)。 例如,輸入郵政信箱號碼作為商家地址是不夠的。 在單一網際網路會話中使用無線存取點 (WAP) 的合約。 使用公用電話站或一次性使用電話、網際網路或傳真連線而與電信服務供應商簽訂的使用公用電話站的協定。 由於本通知反映了起草時被認為當​​前的專業立場,因此其中包含的指南可能需要稍後進行修改。 制裁規則不同於上述有關受影響消費者的個人合約補救措施的規則,並對其進行補充。 處理付款和管理現金也會產生難以量化的人員成本,因為它們通常是一般管理成本的一部分。 詐欺和風險管理產生的成本因行業和商家而異,但由於新電子支付技術的引入,普遍認為成本正在下降。 外燴 與使用某些支付方式(通常是直接扣款)相關的折扣不會自動被視為使用第 19 條含義內的其他可用付款方式收取的費用。 這是因為「折扣」可能基於交易者鼓勵使用某些在其業務結構背景下更有效的支付方式的合法利益(149)。 如果貿易商根據第 8 條第 (4) 款設計了向消費者展示合約前訊息,則該要求也適用。 第(1)條d)旨在向消費者明確第三方經銷商與市場服務提供者在與在該市場經營的第三方經銷商簽訂合約時「與合約相關的義務如何劃分」。 它要求市場提醒消費者市場就此類合約向消費者承擔的任何義務。 例如,網路或視聽媒體服務的訂閱通常按月/雙月/季固定價格收費,無論使用情況如何。 下午茶外燴 因此,每月費用以及(如果開票期間不同)開票期間的費用也必須提供給想要在線上或場外簽訂合約的消費者。 例如,如果經營者與旅行組織者約定,他將確保遊客在旅行期間參觀他的商店,則在該商店簽訂的合同預計將被視為場外合同,無論該商店是否存在是交易者的經營場所。 例如,在為特定活動目的而租用的餐廳、咖啡館或飯店舉辦的活動(專業會議、研討會、聚會會議等)期間銷售產品可能屬於場外合約。 消費者權利指令中包含的義務適用於能夠與第三方直接簽訂消費者合約(B2C 和 C2C 合約)的線上市場。 相較之下,它不適用於價格比較工具和網路搜尋引擎,只要它們不充當線上市場——這些中介機構僅受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要求的約束。 該指令適用於提供線上數位內容的合約以及消費者向貿易商提供個人資料的數位服務合約。 (27) 在這方面,消費者權利指令遵循與數位內容指令相同的方法。 茶會點心推薦 《消費者權利指令》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規定都要求有關第三方分銷商法律地位的資訊必須基於該分銷商的聲明,然後由線上市場轉發給消費者。 因此,網路市場主要以第三方經銷商的聲明為準。 這種方法與電子商務指令 (107) 中的禁令一致,即當電子商務指令的相關條款適用於線上市場時,不得對線上中介機構施加一般監控義務。 網路商店對因網路網路故障而導致的通訊線路、軟體操作不當、程式錯誤或購買設備的技術錯誤所造成的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訂購期間,客戶有機會隨時更正或刪除輸入的資料。 如果您已經轉到要更正的資料表,但尚未最終確定訂單,在這種情況下,建議按一下瀏覽器的後退按鈕,直到出現所需的頁面,您可以在其中進行變更。 如果您想在訂單發送後更改給定數據,您可以使用上面提供的聯絡資訊之一來表明您的更改意圖。 完成訂單即表示您承認,對於因買方輸入錯誤資料或提供不準確資料而對買方造成的任何損害,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西式外燴 訂購時輸入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正確或郵箱存儲空間飽和可能會導致無法確認,從而無法簽訂合約。 接受一般條款和條件即表示買方聲明其已達法定年齡。 (146) 多邊銀行間費用(MIF)是由付款人/消費者的支付服務提供者和收款人/商家的支付服務提供者所支付的多邊商定的費用。 第一項不應影響電信業者對此類通話收費的權利。 只有因使用支付工具而直接向商家收取的費用才能被視為第十九條規定的支付方式的「成本」。 在電子郵件中,我們告知您有關訂單的接受、訂購的產品、產品的價格和運費以及付款方式。 請注意,我們的線上商店與您之間的合約是在根據一般條款和條件中包含的條款和條件進行確認的基礎上建立的。 我們的線上商店保留透過電子郵件澄清訂單內容的權利。 如果未發送確認電子郵件,則買方不受訂單約束,也沒有義務接受交付的產品。 如果無法獲得有關貿易商年營業額的信息,例如新成立的企業,則第 24 條第(4)款要求成員國規定可處以的罰款最高金額至少為 200 萬歐元。 成員國還可將罰款最高金額設定為高於 200 萬歐元。 第(5)款要求成員國向委員會通報有關制裁的國家規則及其後續修正案,即在單獨的通知中而不是在換位措施的一般通知中解釋有關的具體國家規定。 收件者可以保存或備份他們的訊息,但這需要超越一般消費者期望的額外技術技能和知識。 因此,每個訊息傳遞應用程式都需要進行單獨評估,以確定其是否符合指定標準,同時考慮到這些應用程式的持續開發。 例如,視頻遊戲的提供既可以是在線數位內容合同,也可以是數位服務合約。 如果可下載遊戲的使用不依賴遊戲提供者的持續合作,則通常被視為線上數位內容。 相比之下,在基於雲端的環境中提供的線上遊戲被視為數位服務。 線上報紙/時事通訊的訂閱(另請參閱第 16 條第一款 j 點中撤回權的例外,該例外適用於報紙銷售,但不適用於訂閱合約)。 如果發生與線上銷售或線上服務合約相關的跨境消費者糾紛,該程序僅由布達佩斯工商會下屬的調解機構負責。 (88) 例如,請參閱《貨物銷售指令》第 11 BUFFET外燴 條第(2)款第二項。 根據《消費者保護合作法令》規定的協調義務,主管機關或法院可以決定處以強制罰款(例如按日罰款),直到商家停止違法行為。 如果交易者不顧相關命令在規定期限內停止違法行為,當局或法院也可以決定有條件地處以罰款。 對於此類侵權行為,第24條第(3)款要求成員國確保處以罰款的可能性,罰款金額最高不得低於貿易商年營業額的4%。 因此,成員國可以將罰款的最高金額設定為高於交易者年營業額的4%。 交易者——尤其是從事跨境活動的線上交易者——可以針對多個成員國的市場提供報價,而無需針對每個目標市場量身定制資訊。 因此,為了涵蓋國家法律要求中可能存在的差異,這些貿易商應該意識到他們所針對的不同成員國可能有更嚴格的規則。 他們特別應該記住,法定保證的最短期限為兩年,並且消費者居住國的國家法律可能會提供更強的消費者權利。 付款的預設設定必須確保未經消費者明確同意(透過密碼或其他適當方式提供),不得進一步購買。 對於行動應用程式內的購買,如果系統提供驗證授權的時間範圍(例如15分鐘),則商家不能應用預設設置,而必須在適用的有效期內獲得消費者的明確同意(87)。 歐式外燴 對於訂閱合約(例如線上視訊遊戲),條件是商家使用客戶在訂閱開始時提供的有關付款工具的資訊(例如信用卡資料)來開立後續發票購買時無需要求客戶再次記錄此資訊。 商家不一定必須包含快遞日曆日,因為這在實務上並不總是可行。 對於消費者提供個人資料的任何合同,無論是否涉及付款,經營者都必須在獲取個人資料時告知消費者資料管理的目的。 合約訂定後合約條款的修改,不適用第六條第五項規定。 如果這些變更是基於合約條款,則適用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 (64)。 鑑於這些發現,如果有必要清潔床墊(或衣服和其他類似商品)以保護健康或衛生,以便能夠將其轉售給新客戶,則可能會產生此類責任。 如果此類清潔過的商品不能作為新商品出售,而只能以(明顯)較低的價格作為二手商品出售,也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 在這方面,貿易商不得在其分類(新的或「二手」)方面誤導清關貨物的新買家,因為這是產品特性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在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背景下。 線上數位內容合約和公用事業服務合約的確認沒有明確的截止日期。 類推,服務合約的規則也適用於這些合同,即最遲必須在服務執行時提供確認。 該指令根據第 9(2)(a) 和 (c) 條計算這些合約的退出期的通用規則似乎證實了這一類比。 如果當事人選擇了不同的法律,這種法律選擇不會導致消費者被剝奪其居住國強制性規定所提供的保護。 因此,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經營者將其活動引導至根據CRD 第6(7) 條規定了語言要求的成員國的消費者,則經營者必須以CRD 規定的語言向消費者提供合同相關資訊。 該成員國,如果該語言義務根據國家法律被視為強制性「合約義務」。 第 2(8)(c) 條提供了場外合約的另一個例子。 本條款中的「親自和單獨聯繫」一詞適用於在商家營業場所或使用任何電信手段立即以合約形式正式確定的要約和類似商業通訊(無論其法律分類如何)。 大教堂以北不遠處就是歐爾班塔,鐘聲在塔內為葡萄栽培的守護神歐爾班敲響。 它的建造是必要的,因為大教堂的塔樓無法支撐鐘的重量。 該建築於1967年除夕夜被燒毀,當時已損壞的原鐘現在可以在塔前看到,而在45米高的塔內,有一個永久的蠟像展覽與這座城市相關的著名人物。 聖伊麗莎白大教堂是這座城市最具特色的建築,進入大教堂就會被裡面的空間驚嘆。 哥德式教堂的建造可能開始於 1380 年左右,並經歷了多次改建,例如在 外燴廚房 19 世紀根據伊姆雷·斯坦德爾 (Imre Steindl) 的設計進行了改建。 說到運動機會,卡薩是斯洛伐克冰球的堡壘之一。 第一批曲棍球俱樂部於 1920 年左右在該市成立。 雖然II.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人們對曲棍球的興趣下降,而在 20 世紀 60 年代末,人們對這項運動的熱情再次高漲。 杜克拉卡薩冰球隊於1995年、1996年和1999年奪冠。 簡而言之,卡薩以實惠的價格提供優質的住宿服務。 因此,對於在場所簽訂的合同,如果立即交付貨物或立即提供服務,則無需提供此資訊。 對於在營業場所簽訂的合同,即使賣方計劃在第 18 (1) 條規定的 30 天期限內交付貨物,也無需提供此資訊(另請參閱第 three 節有關資訊要求的資訊)簽訂合約之前)。 這些規定必須是相稱的、非歧視性的,並且從保護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是合理的。 這意味著,在這兩種情況下,消費者無權在退出期間「測試」數位內容,這與退出提供服務不同(請參閱第 5.6 節)。 根據指令第 10 條,未能提供此資訊的另一個後果是,撤回期限最多可延長 12 個月。